为了奖励在我国货代物流行业创新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调动我国货代物流行业从业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货代物流行业科技进步,加快实现我国货代物流行业的现代化,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设立“中国货代物流行业创新成果奖”(以下简称“创新成果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成果奖”的申报、评审、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 “创新成果奖”每年评定一次。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四条 “创新成果奖”的奖励范围主要包含以下三类项目:
(一)“软科学项目”。主要指为货代物流行业决策和管理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与方针,并被主管领导部门采纳或被实践证明是可行的科学研究成果。
(二)“技术开发项目”。主要指在货代物流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
(三)“工程项目”。主要指在货代物流行业中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重大工程中产生的成套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科学技术工程和国防非保密工程等。
第三章 奖项设置与评审标准
第五条 “创新成果奖”奖励等级:
按照第四条奖励范围,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30项。如确有数量较多的优秀成果,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相关奖项;若申报成果未能达到评奖标准,相关奖项可空缺。
第六条 “创新成果奖”按下列三个条件综合评定:
(一)成果创新程度和先进程度;
(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推动行业创新进步的作用。
第七条 “软科学项目”评审标准:
(一)一等奖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创新性特别突出,对推动货代物流领域改革与发展,为政府决策起到关键作用,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二等奖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结合我国实际,具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及创新,对推动货代物流行业现代化管理或政府决策起到重要作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三等奖项目: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结合我国实际有创新,对推动货代物流行业现代化管理或政府决策起到显著作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八条 “技术开发项目”评审标准:
(一)一等奖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很大,对推动货代物流领域改革与发展,为政府决策起到关键作用,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二等奖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对推动货代物流行业现代化管理或政府决策起到重要作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三等奖项目: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有一定技术难度,对推动货代物流行业现代化管理或政府决策起到一定作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九条 “工程项目”评审标准:
(一)一等奖项目:创造性采用国外先进技术,在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缩短生产、建设或研制周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有很大作用,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二等奖项目:创造性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对缩短生产、建设或研制周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有显著作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三等奖项目:创造性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对缩短生产、建设或研制周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有较大作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